6月4日,从省应急管理厅传来消息,我省将专项检查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此次检查为期4个月。
为全面做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应急厅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与正在开展的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同时开展,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检查、省级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各企业要严格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强化自查自改,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迅速进行整改治理,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工作,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及时组织停产撤人,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汛期安全防范技能。
各县级部门要围绕重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市级部门要对辖区内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同时督导好辖区内县级部门工作。其中忻州市检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20%,其他市不得低于30%。省应急厅将对重点市县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薄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