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局山西局决定从5月下旬至11月底,对市、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将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文件提出的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先期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尾矿库化解风险、采掘施工队伍专项整治、汛期专项检查、建设矿山“三同时”专项检查、重点县攻坚克难、打非治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及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展开,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矿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落实。
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局山西局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领导组及5个督导检查监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考试、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解剖式”检查监察。
督查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导检查监察,时间不少于一周。
督导过程中每组抽查不少于4个县、10个非煤矿山企业。
对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将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导结束时向市县政府反馈意见,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