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乔建军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锋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鹏为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常建忠为山西省水利厅厅长;
鞠振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爱琴为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决定免去:
姜四清的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晋平的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职务;
陈耳东的山西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乔建军的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
盛佃清的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职务。
(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洪明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魏佩芬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
凌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卜文礼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建康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合廷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崔永宏、郝玉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董开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薛克昌、王霞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东、姬芳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程庆华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侯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宋霞、张烁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卞俊梅、李宛地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义德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斌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凌宇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卜文礼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张建康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方建霞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永励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洪明、杜幸、王霞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晨澜、薛克昌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宏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郝玉震、董开宇、史永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迪、李宛地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霞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姬芳、程庆华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何炳武、卞俊梅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张烁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佩芬、王建兴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莉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贾红卫、宋俊伟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虎荣、韩红斌、门华、殷德锁、邱国义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英华的大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雅清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小燕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生为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国芳、张志勇、王勇为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郭娇玉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苏春华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生、王宝玥、董新宇、王振山、王继红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小燕的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程鹏的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俊杰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娟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吕全宝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国勇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建林的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