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金融办印发《山西省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办公室工作规程》,确定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省市县三级都将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室,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
2月25日,省政府召开推进企业加快上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特殊作用,建好用实上市“绿色通道”,让“绿色通道”真正“绿”起来。为此,我省制定了《山西省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办公室工作规程》,对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服务事项予以明确和规范。
按照工作规程,“绿色通道”的重点服务对象包括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拟进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的省内上市公司、借“壳”后待回迁的省外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有上市意愿和具体方案且经努力后基本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
“绿色通道”主要服务事项包括:为企业与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和沪深交易所对接提供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合规性证明开具、资产权属确认、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相关事项;协调解决其他经审核后认定需相关单位办理的事项。
工作规程要求,省、市、县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室。各级“绿色通道”办公室向社会公开联系人及服务热线,按规定受理企业上市相关事项。我省还将建立线上线下同时服务工作模式。工作规程还明确了事项限时办理要求。对于省“绿色通道”办公室提出的解决方案,相关成员单位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张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