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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这十年|省住建厅专场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十四场)

 

  915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四场发布会,同时也是省住建厅专场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展和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在这里继续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四场发布会,同时也是省住建厅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

  省住建厅副厅长卫再学;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翟顺河。

  请他们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展和成效,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介绍有关情况。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 张学锋: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住建工作取得的新成就。首先,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十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拼搏奋斗,全省住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住建贡献。

  一、这十年,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我们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房地产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明显增强,“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790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2年的11.4%提高至2021年的24.5%,商品房销售面积由2012年的1498万平方米增加至2021年的3204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2年的2.49%提高至2021年的5.45%。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的30.64平方米增加至2021年的约35平方米,户均住房超过1套。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8.6万套,约350万城镇中低收入群众和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得到改善。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80.17 亿元,较2012年增长845.93%,个贷率81.32%,较2012年增长62.37个百分点,推进公积金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和一网通办。

  二、这十年,全方位推动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城市品质大幅提升

  我们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绿色、宜居、人文、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发布实施《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构建安全便捷、设施完善、管理智能、全龄友好的完整居住社区。持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2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30个。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建成投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5座,处理能力3.11万吨/日,太原等9个设区城市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87%,提前超额完成国家“十四五”末要求达到65%以上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雨污分流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2.5万立方米/日,基本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工程和再生水利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颁布实施《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新公布历史建筑数量居全国前列,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程两次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省11个设区市、81个县(市、区)建成城管信息化平台。

  三、这十年,大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乡村面貌明显改善

  我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基础设施服务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强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3.24万户,解决了22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全面实现,连续三年被国家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省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9.2%,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1.8%,851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263个建制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较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前增加了127个,为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持续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五年行动,形成了“1+2+5”试点示范模式,全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550个,位居全国前列。

  四、这十年,稳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我们持续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3万亿,年均增幅9%以上。大力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特级企业由5家增至22家,特级企业数量居全国第15位。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841.03万平方米。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定,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5.95%,年均提高14.65个百分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装配式建筑2560.16万平方米。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拓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成果运用,加速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助力“想做事”“能做事”的企业“做成事”。

  五、这十年,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我们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抓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推进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系统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时监督等功能,推动实现“制度管事、系统管人”,改革经验入选全国“放管服”典型案例。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推动建设周期大幅压缩,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六、这十年,毫不松懈抓好工程质量和行业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慎终如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行业安全水平。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市政道路、供水、排水、热力、污水处理等设施的运行安全。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城市排水通道畅通。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8月底,全省运行30年以上的老旧管网全部清零,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深化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村自建居住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压紧压实城市房屋所有权人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研究出台了农房建设“一办法一标准”(《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填补了长期以来农村自建房管理制度的空白。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以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重点工程高质量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共创建建设工程鲁班奖21项。

  记者朋友们,砥砺奋进十年路,初心如磐再出发。我们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再建新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

马学英:

  感谢张学锋副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中心记者: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资源节约使用,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请您介绍一下我省这十年来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 张学锋:

  感谢您的提问。这十年来,省住建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联合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中,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太原市作为国家首批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党建引领、示范先行、整街推进、专业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64个街乡、1849个公共机构、542个社区、4466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截至目前,六城区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三是强化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末端处理设施是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为此,我们将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加快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共建成垃圾焚烧厂14座,总处理能力1.51万吨/日,共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7座,总处理能力930吨/日。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对标一流,与浙江省住建厅进行“1对1”交流协作,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并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太原、长治、忻州、晋中、晋城、大同6市,下达奖励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进一步鼓励先进,努力营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将继续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身边环境的改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切实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持续推动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底或明年初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实现建成投产垃圾焚烧设施,基本实现设区市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11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同时,积极推广县域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能效。

  二是积极推动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置全覆盖。

  三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管理运行模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

  四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房地产的话题一直是我们关心的话题之一,中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请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十四五”时期发展方向是什么?

省住建厅副厅长 卫再学:

  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夯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加强省级层面的集中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每季度向各市政府印发工作通报,每年度开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落实专项督查。

  三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挥房地产业对改善民生和稳定经济的双重作用,推动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

  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落实的通知》,建立因城施策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推进机制,指导各市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方案,从实际出发持续完善房地产政策,推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实现。

  十年来,山西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增长,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明显。2012—2021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14790亿元,年均投资1479亿元,年均增长率7.5%;累计新开工商品房面积41483万平方米,年均开工面积4148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0.6%;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15957万平方米,年均竣工面积159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4.8%;累计销售商品房面积21403万平方米,年均销售面积214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8.8%。至2021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12年末的11.4%提高至2021年末的24.5%,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由2012年末的2.49%提高至2021年末的5.4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2年末的30.64平方米增加至2021年末的约35平方米。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健全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评价考核、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灵活运用土地、金融、财税等工具,支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重大风险,努力使地价、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切实推动全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居住服务。谢谢!

山西日报新媒体部记者:

  住房公积金与民生息息相关,许多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了自己的“安居梦”,请您介绍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我省住房公积金改革的一些具体举措。

省住建厅副厅长 卫再学:

  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精神,紧紧围绕群众的美好期盼,以“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为目标,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广大缴存职工和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堵点、难点、痛点,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打破信息孤岛,加快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搭建起了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首家省级层面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成功破除了省内住房公积金行业、住房公积金行业与相关商业银行及省级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帮助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了困扰多年的信息共享难题,大幅提升了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程网办业务量,与此同时,有效推进了全省公积金数据共享及应用一体化和全省公积金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的因信息孤岛造成的乱象形成有效治理和打击,整体提升了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成功接入41个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调用、核查信息599万余次。

  二是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打造智慧公积金。省内“新增个人开户、汇缴、购买商品房提取、偿还商贷提取、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等19类业务,缴存职工和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手机APP、微信或中心网厅实现不见面、全程网上办理。省内跨市域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可以当日办结,跨省域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可按时办结;新开办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了一网通办;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个业务网点除了个别特殊业务(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加装电梯提取、自建房提取等)和必须要到柜台面签的贷款人群及偏好柜台办理业务的人员外,职工和企业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三是强化公积金运行监管,从严防范各类风险。加强资金管理,精简银行账户,推行“1+x”银行账户的管理模式,即公积金中心在每个商业银行只有一个主账户,其他关联网点的银行账户正常使用、当日余额归零,资金进入主账户。2015—2017年期间,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定期存单向商业银行质押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效解决了使用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针对我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平衡,而资金又不能统筹调剂的矛盾,从省级层面搭台,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探索跨区域合作,通过业务统筹,均衡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不断进行现场督查指导,通过一系列政策规范、隐患排查、问题纠正,使我省资金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差距、担当作为,用崭新业绩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Plus记者: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启动以来,解决了上百万农村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请您介绍一下我省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方面采取的主要做法有哪些?下一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面还会采取哪些举措?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 翟顺河: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大家对我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关注。下面,我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我省从2008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主要抓手。2008—2021年,全省累计完成99.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了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2020年,我省连续三年被国家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省份,予以激励;省住建厅驻河曲县驻村工作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省住建厅村镇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回顾总结我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期间,我们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到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以及历次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逐项研究制定举措,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并开展工作巡查,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调研指导到位。组建了6个专项调研指导组,赴全省113个任务县开展了两轮全覆盖调研指导,入户听取群众意见;省、市、县三级联动,紧盯经济最贫困、困难最多的县开展挂牌督战,现场给予政策帮扶、技术帮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技术支撑到位。出台了《山西省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办法》《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加固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技术指南。针对我省土窑洞分布广泛的实际,编制了《山西省农村危险土窑洞加固技术导则》,探索形成了石楼县砖衬券加固法、右玉县内支架加固法等改造经验,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土窑洞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填补了国内在此方面的空白。四是工作落实到位。深入开展了“两覆盖、两精准、两清零”专项行动,累计实施住房安全排查116.8万户、鉴定认定109万户,对100.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逐户现场核验、录入信息系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予以整改解决,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五是总结评估到位。在全国率先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部113个任务县实地开展了工作成效评估,详细掌握了各县历年改造任务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农户满意度等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提出下一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建议。

  随着我省脱贫攻坚目标的全面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住房安全有保障,但随着日积月累,还会出现少量的新增危房,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重点由原来量大的“静态清零、动态保障”转变为现在常态化的“动态清零”,保障范围由原来的农村四类重点对象扩大为现在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下一步,围绕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持续抓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完善保障机制,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都能住上安全的住房。二是拓宽保障方式,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房屋保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对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再次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巩固保障成效,严格落实住建部“五个基本”要求和我省农房建设“四办法一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人民网记者:

  我省拥有大量传统村落,请您介绍一下我省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方面的措施,下一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 翟顺河: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大家对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关注。下面,我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我省是北方汉民族地区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类型最丰富的省份。全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550个,数量居全国第五;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1个,数量居全国第一。近年来,我们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完善保护规划体系,以集中连片保护为抓手,初步构建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为主体的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积极探索总结不同地域条件、不同文化特征、不同发展水平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山西模式”。

  一是健全法制保障。完成了《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分别于2018年1月1日和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印发后,国内首部出台的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我省也成为北方地区第一个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同时进行立法的省份,充分发挥了法律法规对历史文化保护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规划研究。省级层面编制了《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全省所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实现保护规划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山西传统建筑解析和传承研究》《山西古村镇集群体系研究》《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探索与研究》《山西省传统村落数字性保护研究》《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修复技术标准》等研究工作,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应用。

  三是实施五年行动。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山西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国家和省级试点为引领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路径,实施示范引领、数字展现、保护传承、品牌建设等4个专项行动,打造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精品项目。目前,晋城市、平遥县、平定县被列为国家示范,在介休、祁县、平顺、翼城、曲沃开展了首批省级试点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数字化保护。将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数字乡村规划统筹推进,大力推动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287个,其中,精品馆267个,标准馆20个。到今年底,全省550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将全部建成。

  五是加强宣传交流。与山西经济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专题报道,召开了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山西传统村落摄影展”。出版了《山西古村镇》《山西古村镇历史建筑测绘图集》《山西省古村镇系列丛书》等书籍40余套。制作了《山西传统村落》宣传片,《焦点访谈》《记住乡愁》《中国建设报》等多次报道我省历史文化保护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公布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连片保护试点县名单,积极开展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和国家示范申报工作,打造“1+2+10”试点示范。二是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新一轮传统村落摸底调研。三是开展测绘试点。选择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开展测绘试点,编制测绘图集,留住历史记忆。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住建厅三位负责同志出席“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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