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按照“审慎推进、逐步实施,有条件适时接续配置”的总体思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
《意见》提出,零星资源优化配置。对夹缝资源、大中型矿山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煤炭资源,不纳入省年度总量计划管控,经省政府同意后,坚持核增产能煤矿优先配置,按需分批积极推进。夹缝资源原则上采取竞争性方式出让,形不成竞争的,探索协议出让;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煤炭资源,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枯竭矿山就近接替。对资源枯竭煤矿相邻空白区煤炭资源接续,不纳入省年度总量计划管控,经省政府同意后,坚持已设探矿权、核增产能煤矿优先接替,根据枯竭严重程度,逐年有序推进。以竞争方式出让,若受让人与相邻采矿权人为同一采矿权人的,以扩界方式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缺口产能接续配置。经省政府同意后,通过有序推进历史遗留探矿权转采矿权,分步推进基金项目公开出让,坚持严而又严、合理时序,适度推进空白资源公开出让等方式,解决缺口产能接续配置。
《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决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更好发挥政府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积极引导为低电价保供、稳产保供作出贡献的省属国有企业、在晋央企、省外知名大型国企、优质民企参与竞争。(王龙飞)